买卖行网站(www.maimaihang.com)在此特别提醒用户认真、仔细的阅读《买卖行用户用户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条款》),包括免除或者限制买卖行责任的免责条款及时用户的权利限制。请您审阅并接受或不接受本《条款》(未成年人审阅应得到法定监护人的陪同及认可)。您的下一步的申请及使用行为将视为对本《条款》的接受。 本《条款》是用户与买卖行之间关于申请并使用买卖行相关服务所订立的条款。本《条款》描述买卖行与用户之间关于注册用户的申请、实名认证、内容管理等各方面相关的详细权利与义务。“用户”或“您”是指通过买卖行提供的途径获得申请及使用许可的个人或单一实体。 1.接受条款通过买卖行网站(http://www.maimaihang.com)注册,即表示您同意自己已经与买卖行订立本协议,且您将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条款”)约束。买卖行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更改“条款”。如“条款”有任何变更,买卖行将其网站上刊载公告,通知予你。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买卖行网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服务”。您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条款”。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除非经买卖行的授权高层管理人员签订书面协议,本协议不得另行作出任何修订。 2.有关收费买卖行为基本会员提供的商务服务是免费的,但为高级会员提供有偿的商务服务。您因进行交易、向买卖行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买卖行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一切硬件、软件、服务及其它方面的费用均由您负责支付。买卖行保留在无须发出通知的情况下,暂时或永久地更改或停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权利。买卖行将根据市场与技术的发展向用户提供与本服务相关的各种互联网以及移动通信增值服务,包括免费和收费的增值服务。买卖行保留对相关增值服务收取费用及改变收费标准、方式的权利;如相关服务由免费变更为收费服务,买卖行将以适当的形式通知,用户可自主选择接受或拒绝收费服务,并保证在使用收费服务时,将按照买卖行相关收费规定支付费用,如拒付或拖欠费用,买卖行有权停止服务,并依法追偿损失及赔偿。 2.1会员的权利(a)会员享有查询本单位会员费用收支记录的权利。 2.2会员的义务(a)会员必须遵守本章程以及在本系统上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时的有关规则。 3.买卖行网站作为交易地点买卖行网站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贸易信息的服务的地点。但买卖行不能控制交易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商贸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方履行其在贸易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的能力。买卖行不能也不会控制交易各方能否履行协议义务,但任何客户对您的投诉将影响您的资质水平。此外,您应注意到,与外国国民、未城年人或以欺诈手段行事的人进行交易等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4.您的资料和供买卖的物品“您的资料”包括您在注册、交易或列举物品过程中、在任何公开信息场合或通过任何电子邮件形式,向买卖行或其它用户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数据、文本、软件、音乐、声响、照片、图画、影像、词句或其它材料。您应对“您的资料”负全部责任,而买卖行仅作为您在网上发布和刊登“您的资料”的被动渠道。但是,倘若买卖行认为“您的资料”可能使买卖行承担任何法律或道义上的责任,或可能使买卖行(全部或部分地)失去卖卖行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或其它供应商的服务,则买卖行可自行全权决定对“您的资料”采取买卖行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该类资料。您特此保证,您对提交给买卖行的“您的资料”拥有全部权利,包括全部版权。您确认,买卖行没有责任去认定或决定您提交给买卖行的资料哪些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对享有“服务”的其它用户使用“您的资料”,买卖行也不必负责。 4.1注册义务 如您在买卖行网站注册,您同意: 4.2 会员注册名、密码和保密 在登记过程中,您将选择会员注册和密码。您须自行负责对您的会员注册名和密码保 密,且须对您在会员注册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您同意: 4.3关于您的资料的规则您同意,“您的资料”和您提供在买卖行网站上交易的任何“物品”(泛指一切可供依 法交易的、有形的或无形的、以各种形态存在的某种具体的物品,或某种权利或利益,或 某种票据或证券,或某种服务或行为,但不包括与买卖行、万网、易域网所经营产品和 服务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及服务。本协议中“物品”一词均含此义)
4.4被禁止的物品 您不得在买卖行网站公布或通过买卖行网站买卖: 5.您授予买卖行的许可使用权您授予买卖行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在多个曾面对该权进行再授权),使买卖行有权(全部或部分地)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您的资料”或制作其派生作品,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您的资料”纳入其它作品内。 6.隐私尽管有第5条所规定的许可使用权,买卖行将仅根据买卖行的隐私声明使用“您的资料”。买卖行隐私声明的全部条款属于本协议的一部份,因此,您必须仔细阅读。请注意,您一旦自愿地在买卖行交易地点披露“您的资料”,该等资料即可能被其它人士获取和使用。 7.交易程序7.1 添加产品描述条目 产品描述是由您提供的在买卖行网站上展示的文字描述、图画和/或照片,可以是: 7.2就交易进行协商交易各方通过在买卖行网站上明确描述护报盘和回盘,进行相互协商。所有各方接纳报盘或回盘将使所涉及的买卖行用户有义务完成交易。除非在特殊情况下,诸如用户在您提出报盘后实质性地理性对物品的描述或澄清任何文字输入错误,或您未能证实交易所涉及的用户的身份等,报盘和承诺均不得撤回。 7.3处理交易争议买卖行不会且不能牵涉进交易各方的交易当中,倘若您与一名或一名以上用户,或与您通过买卖行网站获取其服务的第三者服务供应商发生争议,您免除买卖行(及买卖行代理人和雇员)在因该等争议而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该等争议有关的不同种类和性质的任何(实际和后果性的)权利主张、要求和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责任。 8.交易系统8.1不得操纵交易您同意不利用帮助实现蒙蔽或欺骗意图的同伙(下属的客户或第三方),操纵与另一交易方所进行的商业谈判的结果。 8.2系统完整性您同意,您不得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www.maimaihang.com网站的正常动作或正在买卖行网站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您不得采取对任何将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庞大负载加诸买卖行网络结构的行动。您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披露您的密码,或与任何第三者共享您的密码,或为任何未经批准的目的使用您的密码。 8.3反馈您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信息反馈系统的完整性的行动,诸如:利用第二会员身份标识或第三者为您本身留下正面反馈;利用第二会员身份标识或第三者为其它用户留下负面反馈(反馈数据轰炸);或在用户未能履行交易范围以外的某些行动时,留下负面的反馈(反馈恶意强加)。 8.4不作商业性利用您同意,您不得对买卖行的任何资料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买卖行授权高层管理人员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复制在买卖行网站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9.终止在不限制其它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发生下述任一情况,买卖行可立即发出警告,并 暂时中止、永久中止或终止您的会员资格,删除您的任何现有产品信息,以及您在网站 上展示的任何其它资料:
9.1买卖行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决定用户是否属于上述任一情况。10. 服务“按现状”提供买卖行会尽一切努力使您在使用买卖行网站的过程中得到乐趣。遗憾的是,买卖行不能随时预见到任何技术上的问题或其它困难。该等困难可能会导致数据损失或其它服务中 断。为此,您明确理解和同意,您使用“服务”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服务”以“按现 状”和“按可得到”的基础提供。买卖行明确声明不作出任何种类的所有明示或暗示的保对下证,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适销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和无侵权行为等方面的保证。买 卖行述内容不作保证:
11责任范围您明确理解和同意,买卖行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发生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 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买卖行 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2. 赔偿您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或经在此提及而纳入本协议的其它文件,或因您违反了法律或 侵害了第三方的权利,而使第三方对买卖行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提 出索赔要求(包括司法费用和其它专业人士的费用),您必须赔偿给买卖行及其子公司、 分公司、董事、职员、代理人,使其等免遭损失。 13. 遵守法律您应遵守与您使用“服务”,以及与您竞买、购买和销售任何物品以及提供商贸信息有 关的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 14. 无代理关系您与买卖行仅为独立订约人关系。本协议无意结成或创设任何代理、合伙、合营、雇用 与被雇用或特许权授予与被授予关系。 15. 广告和金融服务您与在“服务”上或通过“服务”特色的刊登广告人士通讯或进行业务往来或参与其推 广活动,包括就相关货物或服务付款和交付相关货物或服务,以及与该等业务往来相关的 任何其它条款、条件、保证或声明,仅限于在您和该刊登广告人士之间发生。您同意,对 于因任何该等业务往来或因在“服务”上出现该等刊登广告人士而发生的任何种类的任何 损失或损毁,买卖行无需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您如打算通过“服务”创设或参与与任何 公司、股票行情、投资或证券有关的任何服务,或通过“服务”收取或要求与任何公司、 股票行情、投资或证券有关的任何新闻信息、警戒性信息或其它资料,敬请注意,买卖行 不会就通过“服务”传送的任何该等资料的准确性、有用性或可用性、可获利性负责或承 担任何责任,且不会对根据该等资料而作出的任何交易或投资决策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 16. 链接“服务”或第三者均可提供与其它万维网网站或资源的链接。由于买卖行并不控制该等网 站和资源,您承认并同意,买卖行并不对该等外在网站或资源的可用性负责,且不认可该 等网站或资源上或可从该等网站或资源获取的任何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它材料, 也不对其等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您进一步承认和同意,对于任何因使用或信赖从此类网 站或资源上获取的此类内容、宣传、产品、服务或其它材料而造成(或声称造成)的任何 直接或间接损失,买卖行均不承担责任。 17. 通知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任何通知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就买卖行而言)电子邮件地址 为server@maimaihang.com,或(就您而言)发送到您在登记过程中向买卖行提供的电子 邮件地址,或有关方指明的该等其它地址。在电子邮件发出二十四(24)小时后,通知应 被视为已送达,除非发送人被告知相关电子邮件地址已作废。或者,买卖行可通过邮资预 付挂号邮件并要求回执的方式,将通知发到您在登记过程中向买卖行提供的地址。在该情 况下,在付邮当日三(3)天后通知被视为已送达。 18. 不可抗力对于因买卖行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或骚乱、物质短 缺或定量配给、暴动、战争行为、政府行为、通讯或其它设施故障或严重伤亡事故等,致 使买卖行延迟或未能履约的,买卖行不对您承担任何责任。 19. 转让买卖行转让本协议无需经您同意。 20. 其它规定本协议构成您和买卖行之间的全部协议,规定了您对“服务”的使用,并取代您和买卖 行先前订阅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协议各方面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在陆地区法律的管辖。倘若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该项规定应被撤销,而其余规定应予执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并不以任何方式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款的范围或限度。买卖行未就您或其它人士的某项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明买卖行撤回就任何继后或类似的违约事件采取的权利。 21. 仲裁因本协议或买卖行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中国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根据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任何该等争议应单独地仲裁,不得与任何其他方的争议在任何仲裁中合并处理。仲裁应在中国北京市进行,而仲裁裁决可提交对其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予以强制执行。您或买卖行在仲裁进行期间,可向中国北京地区内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为保护您或买卖行的权利或财产所需的任何临时初步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措施。 |